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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法紀意識 廉潔從政從業──我院召開黨風廉政建設主題教育大會

發布時間:2020-11-30 00:00 本文來源: 紀檢監察室

  為規范政務處分,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促進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堅持道德操守,切實增強法紀意識、廉政意識,11月23日下午,我院舉行了一場大型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題教育會。會議由紀檢監察辦公室主任彭靜主持,醫院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全院管理干部、黨支部書記、委員等近300人共同學習。

  首先,與會人員觀看了黨風廉政教育專題片。片中原廣東省河源市委原副書記彭某由于放松了自己的思想防線、經受不住金錢的誘惑、一步步走向貪污腐敗的情節讓參會人員無一不感到可惜,其犯罪后的深刻認識和懺悔對大家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會上,醫院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郭小玲同志對全體參會人員進行開課動員,要求大家注重廉政教育的學習,增強廉政意識,保持清醒頭腦,正確行使手中權力,做一名遵紀守法的黨員干部。

  隨后,本次專門邀請的法學專家、市委黨校政法教研室副教授陳衛林博士,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進行解讀:一是《政務處分法》的重要意義,它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全面系統規范公職人員政務處分工作的國家法律。二是《政務處分法》實現了法法銜接的重大功能,它是從《公務員法》《法官法》《檢察官法》《人民警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的違法情形中提煉概括出政務處分的違法情形,同時與《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銜接,明確了公職人員如果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到行政處罰應受何種政務處分。情節嚴重例如公職人員出現與職務相關的犯罪行為如“貪污受賄”,或與職務不相關的違法犯罪行為如“交通肇事”或者“醉駕”,因過失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期超過3年的、因故意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都將被開除公職。三是《政務處分法》將法定的監察對象全面納入政務處分范圍,對于公立醫院來說,凡在醫院從事管理的人員(即全體管理人員)及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工作人員(如重點科室敏感崗位人員)均納入此范圍。四是政務處分種類及后果,從輕到重分別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共6種,處分的后果對于在公立醫院中從事管理的人員來說,除警告處分外的其他5項處分,在政務處分期內不得晉職晉級,被撤職、降級的還將降低薪酬待遇。講座上,陳衛林博士還列舉了一系列與職務行為、社會行為、生活作風息息相關的違法犯罪案例幫助大家理解法條,而妙語連珠的授課形式讓大家深受啟發,其中“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依規治黨、依法治國”“黨紀嚴于國法”“三不機制”等經典語句更是讓大家印象深刻。

  講座結束后,會場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這堂深刻、豐富、生動的廉政教育課,使大家深受教育和啟迪,大家獲益匪淺。與會的黨員干部一致認為,今后應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從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訓,時刻緊繃紀律的弦、法律的紅線,保持警鐘長鳴,切實做到講紀律、守規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力爭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黨員、好干部,更好地行使公權力,維護公職人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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